以往看電視古裝節目的時候,往往會看到丈夫要休離妻子會提到所謂的七出之罪。
何謂七出之罪?
七出者,又名七去、七棄。〈七出名詞出自唐代,大戴禮記稱為七去、七棄。〉
其大致內容如下:
漢《大戴禮記》:
婦有七去:不順父母去、無子去、淫去、妒去、有惡疾去、多言去、竊盜去。
不順父母去,為其逆德也;無子,為其絕世也;淫,為其亂族也;妒,為其亂家也;有惡疾,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;口多言,為其離親也;盜竊,為其反義也。
【不孝順父母〈夫家的父母〉,沒有後代,與丈夫以外男人發生性行為,因為妒忌而導致家庭不和,身染不可治癒疾病無法共同參與祭祀,挑撥離間,搶奪到竊。】
唐《唐律》:
無子,一也;淫佚,二也;不事舅姑,三也;口舌,四也;盜竊,五也;妒忌,六也;惡疾,七也
【與大戴禮記內容相同,只是名詞變動,但是唐朝將無子放為第一,舅姑就是現在俗稱的公婆。】
雖然古代列出了七條冠冕堂皇與妻子結束婚姻關係的條例,看似好像今天丈夫不滿意,可以說換就換,但是還是有保障條款的。
三不去:
一、「有所娶無所歸」:
指妻子無娘家可歸。
二、「與更三年喪」:
指妻子曾替公婆三年的。
三、「前貧賤後富貴」:
指丈夫娶妻時貧賤,但後來富貴的。
其實仔細探討,一個肯跟著丈夫吃苦共患難的妻子,難道不值得好好珍惜嗎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